溺愛戰爭 文/洪 蘭
錯誤的觀念,以為跟孩子做朋友才是好父母
最近報導,有個留美碩士回國找工作時嫌東嫌西,一直以為自己條件好,工作會自動送上門。四年了,一直沒有找到工作,跟他同時回國交往九年的女朋友最近卻升到了副總經理,要跟他分手,於是他開車撞她,而且兩度掉頭再撞,一定要置她於死地。 這個案子最令人吃驚的是,兇手竟然把過錯怪到養育他的父母身上,認為是父母沒做好榜樣,提供優渥的生活使他失去奮鬥的意志。警察逮捕他時,從他車上搜出一封信,上面寫著:「我最大問題是一直沒有辦法自立,32歲連自己都沒有辦法養活,這個家比人家差,你們做父母的責任很大,我們都還在讀書,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,子女有樣學樣,變得懶散、不積極,你們根本不應該買房子給我與弟弟,讓我們太早就不學會努力工作、、、」 ◎幼兒養成好習慣最重要 ◎說話算話管教有威信 小孩子可以用口頭斥責,偶爾講不聽時可以適度用手打他兩下屁股,教養孩子不能完全依書本,因為每個孩子不同,最基本的原則是令出必行,不要給孩子討價還價的空間;也就是商鞅變法時的第一個法則「民無信不立」。 ◎好家教擅用Time out技巧 每增加一歲,暫停活動的時間加一分鐘,所以如果是五歲的孩子暫停時間可以五分鐘,然後再打開門,跟他說禮。 ◎孩子需學會尊敬父母 ◎父母扮演好監督保護責任 最近美國有位家庭醫生Leonard Sax寫了一本書《Why Gender Matters》,他說透過學校送到診所來做過動兒評估的兒童,竟然大部分不是先天性血清張素不足所造成的過動。 他呼籲父母要認清自己是監督保護的角色,是孩子的監護人,不是他的朋友。 |
不要栽培他念到了碩士,卻一事無成,反過頭來埋怨父母害了他!
引用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--/article?mid=57231
留言列表